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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七大领域!今天起,江苏部署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行动”

江苏交通 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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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我省召开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会议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强化岁末年初和冬季运输安全,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稳定。副省长费高云出席并讲话。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铁路办主任陆永泉解读了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省公安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裴军,江苏海事局副局长王秀峰结合各自行业领域特点分别作重点发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李锋、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明华、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张欣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十三个市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


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批示,要求国务院对江苏省安全生产工作“开小灶”。在交通、公安、海事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今年全省交通运输事故起数同比下降超过65%,运用智能化整治系统打击非法营运、超限超载治理“三把关、一执法”、“三无”船舶清理等三项工作被省整治办作为典型经验上报国务院督导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外典型事故教训,做好岁末年初和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有效衔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省安委会印发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百日行动”将从2020年12月22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的任务、“一年小灶”需要持续深化的任务、“三年大灶”需要启动的任务以及特殊时段需要强化的任务为重点,聚焦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铁路外部环境、交通基础设施运行、疫情防控消防维稳应急等七个重点方面开展专项行动。我省要通过“百日行动”全面加强冬季、春运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各类风险管控措施,主动采取事故预防措施,集中整治一批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一批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治理一批安全隐患,淘汰一批安全管理差的企业,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道路运输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十三五”正常年份平均数下降20%以上,水上交通、港口、公路水运工程继续保持低事故率。

费高云指出,开展“百日行动”是推动“一年小灶”向“三年大灶”顺利衔接的有力举措,是确保“十三五”向“十四五”平稳过渡的实际行动,是保障岁末年初交通安全稳定的有效抓手。通过“百日行动”,各地各部门要努力提升交通运输本质安全水平,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处于可控状态。

费高云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聚焦容易引发伤亡事故的高风险领域,聚焦重点时段的交通运输安全稳定,聚焦事故高发的其他重点领域,将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强化针对性措施,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底线,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百日行动重点任务

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针对当前事故的特点和岁末年初道路运输的特点,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加强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旅游客运企业车辆例检、旅客行包安检及旅客实名制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严防带病运输,打击不按线路运输。

二要深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托运人、装货人相关规定执行情况,加强源头治理,严防隐患上路、打击非法运输,全面开展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

三要强化重点企业安全管理。对涉及省际班线、旅游客运的客运企业,以及涉及剧毒、爆炸、放射性货种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未能在2020年底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的,坚决取消相应的经营许可,严禁上路运输。

四要开展春运车辆、人员的全面排查。在2021年春运前,要对“两客一危”企业所有营运车辆和驾驶员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车辆、人员处于良好状态。

五要强化道路运输联合执法。加大超限超载治理力度,重点打击“百吨王”,持续深化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在“两客一危”应用,加大对不安全驾驶行为的干预强度。加强非法营运智能化整治系统应用,依法从严查处非法营运等各类严重违法行为,2021年1月31日前,将核查范围扩大到本省籍7-19座和外省籍10-19座的车辆,实现动态清零。

二、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结合江苏水运特点,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严格船舶通航管理。严格禁止600总吨及以下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在江苏内河水域(包括长江)航行,禁止所有单壳危化品船和单壳油船在江苏内河水域航行、停泊,严控水上危险货物运输风险。

二要加强渡运安全管理。禁止超载超限车辆渡运,禁止7座以上(不含7座)客车渡运,严格执行夜间0时至3时停渡措施,2021年春运前对渡船和驾驶员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渡运违法行为,降低渡运风险。

三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航运企业,特别是水上游览活动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和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切实防范水上游览风险。

四要强化水上交通监管执法。切实加强船舶适航的动态管理,落实枯水期、极端天气等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夜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守好水路安全防线。

三、港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针对江苏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风险高的特点,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强化港口本质安全水平。全面落实涉及甲A、甲B类危险货物经营企业管控措施,坚决取消未能在2020年底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高风险港口企业的经营许可,加强对罐龄在20年以上的或储存介质危险性较高的储罐的重点监管,坚决消除经营安全隐患。

二要强化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管理。要加强港口经营许可证管理,对危险货物作业品种进行符合性检查,要重点开展港口危化品动火等特殊作业的专项检查,切实落实好防火、防静电、防泄漏等“三防”措施。

三要强化船舶进出港口管理。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管理,督促运输船舶落实进出港申报制度,落实船岸界面检查制度,防止监管真空和责任悬空。

四要推动高质量选船机制的落实。要组织开展辖区危化品货主、码头选船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杜绝不合规船舶承运,推动危化品水上运输市场健康发展。

四、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根据全省交通建设工程的特点,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强化建设安全风险管控。要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落实防火、防雪、防冻、防坠落、防坍塌等一系列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可控。

二要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治理。要加强对临时工程、未完工程、大型设备、施工用电等重点部位和安全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要重点加强隧道、跨江大桥的安全检查,做到隐患见低,整治彻底。

三要开展冬季施工安全排查治理。要加大对春节期间不停工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确保工程安全受控。

五、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结合我省铁路安全管理特点,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加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要对既有铁路,全面开展划定工作;新建铁路,在开通运营前要完成划定并按规定设置标桩。明确责任边界,落实安全责任。

二要加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安全隐患的整治。要重点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建造建(构)筑物,依法规范取土、挖沙、挖沟、采空作业、堆放悬挂物品、上跨下穿管线、施工作业等行为,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三要加强铁路沿线轻飘物及危树整治。要重点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彩钢板、防尘网、塑料薄膜、广告幕布等轻体漂浮物,整治倾倒后有可能影响铁路安全的高大树木,切实管控重大风险,防止事故发生。

四要加强铁路沿线外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整治。重点整治铁路沿线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场所、仓库,治理不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隐患,防止次生灾害危及铁路安全。

五要加强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要全面摸排铁路道口现状和存在的安全问题,明确道口的安全责任主体和监管要求,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

六、交通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专项行动

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强化公路运行安全管理。要全面落实公路冬防养护措施,强化涉路工程及养护施工作业的管理,要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三方”联动机制和普通公路巡查机制,提高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水平。

二要加强公路防护设施规范管理。要组织开展限高、限宽、限速、限载设施和指示警示标志专项整治,强化公铁并行交汇地段、公铁立交桥等重点路段和部位的设置合规性和实施完好性检查,坚决防止因设施设备原因的安全事故发生。

三要强化航道船闸等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保障。加强航道船闸基础设施和港口公用基础设施风险防控和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切实强化冬季恶劣天气特殊通航环境和航道船闸运行安全管理,做好船闸机电、车船装备等设施设备保暖防冻工作。

七、疫情防控、消防、维稳、应急专项行动

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做好冬季交通疫情防控工作。强化“两站一场一码头”等运输场站疫情防控,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境外返回人员“点对点”转运,加强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疫情防控。

二要做好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深化交通运输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对老损电器、老化电路及时更换维护,足量备齐消防器材,严格落实防火工作。

三要抓好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行业维稳工作。突出出租汽车、货运行业的维稳工作,强化重要交通基础设施等重点场所的行业反恐防范,积极做好行业信访工作。

四要强化恶劣天气下公路、航道的调度指挥。加强气象信息的监测预警和服务,强化对团雾、强降雪、水位变化等情况的预警预防和信息发布,提前发布路网出行指南和安全信息。

五要加强春运期间的运输组织保障。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源头管理和组织调度,优化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线路和班次,保障出租汽车运力供给。

六要强化全时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和应急值守工作,进一步完善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切实做好各类突发情况下的舆情管控工作。


(厅安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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